春草投资理财论坛
Would you like to react to this message? Create an account in a few clicks or log in to continue.

《菜鸟发货平台服务协议》

向下

《菜鸟发货平台服务协议》 Empty 《菜鸟发货平台服务协议》

帖子 由 黄旭晖 2020-11-17, 23:03

本协议由您与浙江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菜鸟”)共同缔结。



第一条 协议内容及生效

1.1 您应当在申请使用商家发货平台(定义见下文)之前认真阅读全部协议内容。如果您对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有疑问的,请通过菜鸟客服渠道进行询问。如果您不同意本协议的任何内容,或者无法准确理解菜鸟对条款的解释,请不要进行后续操作。无论您是否认真阅读全部协议内容,只要您通过网络页面点击确认或其他方式接受本协议,本协议即在您和菜鸟之间产生法律效力,届时您不应以未阅读本协议的内容为理由,主张本协议无效,或要求撤销本协议。

1.2 本协议内容包括协议正文、附件及所有淘宝、天猫、菜鸟已经发布的或将来可能发布的关于发货平台的规则、经营规范等文件。这些文件及内容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菜鸟有权以修改、更新等方式不时调整本协议和相关规则的内容,相关内容将公布于发货平台上或以其他方式通知您。除非您明示并通知菜鸟不愿接受调整后的内容,否则调整后的内容将于公布之日或通知另行指定的日期开始生效。



第二条 定义

2.1 商家:即卖家,指淘宝网(www.taobao.com)、天猫平台(www.tmall.com)的卖家或商家,以及其他电商平台的卖家、商家或发件人,即登录并使用菜鸟发货平台的直接用户,在本协议中亦称为“您”。

2.2 物流服务商:为您提供物流、快递及配送服务的供应商称为“物流服务商”。



第三条 服务内容

3.1 定义:菜鸟发货平台为您提供发货、审单、取号、打单、录单等一系列基础服务。

3.2 菜鸟发货平台支持菜鸟电子面单产品的取号逻辑,物流订单可生成具体的运单号,进而追踪运单号对应的物流详情信息。该种服务方式下,快递公司作为配送服务商,指派快递员上门揽收物流订单对应的商品包裹,并配送至商家提供的收件地址。

3.3 如您与物流服务商已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那么在使用电子面单取号功能前,您应当与物流服务商另行签订基础物流服务协议,以约定物流服务的标准、费用、货物毁损灭失的赔偿责任等内容。如您使用菜鸟电子面单取号,并自行打单发货,则需在使用前签订《电子面单服务协议》(https://www.cainiao.com/markets/cnwww/dzmd)。

3.4 您与物流服务商的物流合作,与菜鸟无关。菜鸟不是该物流合作的任何一方。因此若遇到包裹延迟、破损、丢失、费用问题等纠纷的,应由您与物流公司协商解决,与菜鸟无关菜鸟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四条 服务费用

菜鸟发货平台提供的的基础服务是免费的。如果其他服务需要收费,收费项目将在平台功能中另行提示并签约。



第五条 知识产权

5.1 双方同意并确认,菜鸟和/或其关联公司以书面和/或非书面形式提供给您的任何资料、信息、内容、设计、数据及其相关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权、服务标志、商号、字号、企业名称、版权、专利权、植物新品种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菜鸟和/或其关联公司的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专有权)归属于菜鸟和/或其关联公司,您不享有任何权利。

5.2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产生的书面和/非书面形式的任何资料、信息、内容、设计、数据及其相关的知识产权均归菜鸟所有,除为履行本合同之目的,您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留存、复制、使用、许可他人。本条款不因本合同终止或解除或本合同项下其它条款被判定成为无效条款而成为无效条款。

5.3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您向菜鸟提供的任何资料、信息、内容、设计、数据及其相关的知识产权,菜鸟和/或其关联公司享有永久无偿使用权。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您同意免费授予菜鸟和/或其关联公司全球范围内普通许可使用您品牌、字号及标识,以便菜鸟和/或其关联公司基于本合同之目的使用您品牌、字号及标识。本条款不因本合同终止或解除或本合同项下其它条款被判定成为无效条款而成为无效条款。

5.4 您同意并保证,您和/或其关联公司不得利用任何手段修改、复制、发行、出租、汇编、发表菜鸟和/或其关联公司的知识产权,不得通过反向工程等类似手段侵犯菜鸟和/或其关联公司的知识产权,不得通过有线或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菜鸟和/或其关联公司的知识产权。本条款不因本合同终止或解除或本合同项下其它条款被判定成为无效条款而成为无效条款。

5.5 您同意并保证,您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否则,您应承担因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若因此给菜鸟造成损失的,您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若因此导致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存在迟延、不完整、瑕疵等情形的,菜鸟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无需另行通知您。

5.6 菜鸟品牌规范:菜鸟品牌指“菜鸟”、“菜鸟网络”、“菜鸟物流”、“智能骨干网”、“菜鸟驿站”、“菜鸟裹裹”、“裹裹”、“菜鸟联盟”、“菜鸟乡村”、“橙诺达”、“菜鸟小G”、“CAINIAO”、“Cainiao Network”、“Cainiao Logistics”、“Cainiao Smart Logistics”、“***ART NETWORK”、“CSN”、“Cainiao Alliance”及前述品牌的附属标志及图案,包括但不限于鸟图形、AI图形、箭头图形等,或其它用于识别或指向菜鸟和/或其关联公司身份、产品及服务的图文信息。菜鸟品牌是菜鸟和/或其关联公司的注册商标或商标或服务标志,归菜鸟和/或其关联公司所有。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您需要使用菜鸟品牌,必须经菜鸟和/或其关联公司书面同意,您才可以使用,并且在使用菜鸟品牌过程中,您必须严格遵循菜鸟和/或其关联公司使用规范。您的每项拟定的使用稿件、文案或设计图须经过菜鸟和/或其关联公司书面审核确认,以保证前述使用符合菜鸟和/或其关联公司的相关规范和管理要求,从而维护菜鸟和/或其关联公司企业形象。若您违反本条款,菜鸟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无需另行通知您。若因此给菜鸟造成损失的,您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 保密条款

6.1 未经对方书面许可,本协议及附件内容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协议内容透露给第三方。

6.2 任何一方对于因签署或履行本协议而了解或接触到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及其他机密资料和信息(以下简称“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商业模式,商业计划,财务预算和模式,计算机程序,源代码,运算法则,员工、专家、客户和潜在客户的名单及专长,方法,方式,步骤,创意,发明(无论是否取得专利),图表和其他技术,商业,财务和产品发展计划,预算,策略和信息)均应保守秘密;非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给予或转让该等保密信息(不限传达方式及是否为草稿或最终确认稿)。

6.3 本条所述的保密信息不包括双方可以通过书面证据证明的以下信息:

6.3.1 该信息在披露之时已成为可以公开获得的信息;

6.3.2 该信息是菜鸟披露前已为乙方拥有的信息;

6.3.3 菜鸟披露后非因乙方的过错成为可以公开获得的信息;

6.3.4 该信息是乙方依据法律、法规、生效的司法判决或行政裁决必须披露的;

6.3.5 乙方可从菜鸟以外的第三方合法获得的且无披露或使用限制的信息。

6.4 双方承诺在本协议终止之后仍然继续承担在此条款下的保密义务。双方有权对对方故意或过失泄露商业机密所造成的损失提出赔偿。



第七条 协议终止和提前解除

7.1 出现以下任一情形时,菜鸟有权解除本协议,不再为您使用菜鸟发货平台提供技术支持。

7.1.1 您违反本协议的任何约定,或者违反淘宝、天猫业务规则;

7.1.2 菜鸟提前15天书面通知您解除本协议。

7.1.3 菜鸟因故需要终止为发货平台提供技术支持时,将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本协议自公示期满时解除。

7.2 您向菜鸟申请退出发货平台服务的,本协议自菜鸟收到您的申请之日起解除。

7.3 菜鸟提前五个工作日通知您的,有权将本协议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无须另行征得您的同意。


第八条 争议解决

8.1 因本协议的效力、解释和执行而发生的任何争议,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予以处理,并应当向菜鸟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黄旭晖

帖子数 : 331
注册日期 : 17-07-08

返回页首 向下

返回页首


 
您在这个论坛的权限:
不能在这个论坛回复主题